暴力造成兒童心理創傷
惡家長毆打四歲男童事件引起坊間極大迴響,涉傷人家長被控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移送檢察院處理,獲准保釋。各方強烈譴責惡家長使用暴力,受害兒童心理創傷更需要時間癒合,若事件換成父親毆打兒子、丈夫虐打妻子,是否一樣獲得廣泛關注,並成功將施虐者繩之於法?
暴力陰影會永遠烙印在兒童的心中。有些父母情緒失控時,會把消極情緒轉移到伴侶或孩子身上。研究指出,目睹家暴經歷太多的兒童(包括直接看到或沒有看到但聽到,或看到暴力行為造成的結果,如傷痕、憂傷、哭泣等)多會呈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容易出現恐懼、焦慮、沮喪、自責、壓抑的情緒,造成社交功能低落及不良人際關係,更會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及處理壓力。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澳門現行法律皆有保障兒童免受虐待及疏忽照顧。當局應制訂措施協助目睹暴力兒童,如由專業人士或團體替兒童進行心理輔導或治療,讓他們抒發情緒、釋放能量,減少心理創傷,學習以正向態度及方式處理衝突及面對壓力。
要讓社會未來主人翁健康成長,最好的方法就是鼓勵家長正面管教兒童,不在兒童面前使用暴力,身體力行做好榜樣,讓孩子也能在處理問題時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緒,以正向思維及正面技巧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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