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統籌渠務治水
【本報消息】議員何潤生書面質詢當局,要求交代會否汲取多次大規模水浸的教訓,設立渠務工作的統籌負責機制,進一步明晰權責,訂立適合本澳未來發展的統一排水標準?同時,現時污者自付收費制度尚未有具體實施時間表,當局有何措施減少建築地盤不當處理污廢水,導致渠網淤塞?會否考慮提高相關罰款金額,以收阻嚇作用?
何潤生表示,日前颱風“海鷗”襲澳帶來今年首個八號風球,雖然降雨量不多,但風暴潮導致海水倒灌嚴重,內港海傍區一帶低窪地區如常水浸,新馬路亦成為水鄉,不少商戶、居民未能預測不同雨量造成的水浸嚴重程度,未有足夠的時間應變釀成損失。無論是政府的預警系統、渠網建設還是治水措施,多年來均未見成效。
雖然政府一直表示渠網工作有具體分工,工務部門負責公共下水道的建造、擴建和改建等;民署負責維修、保養、清潔、監察公共排水網和相關運作設備。但正因為缺乏統籌機制及完善的規劃,權責分散,政府部門之間更容易相互卸責,每遇水浸各部門只局部補修,治標不治本。
隨着城市建設加快,現時多個公共及私人大型項目正全面施工,暴雨下工程地盤周邊街道往往頓成澤國,在於地盤建築廢料任意傾倒,公共渠網被堵塞。本澳沒有污者自付,現時政府對於導致公共渠網淤塞的行為,主要根據《供排水規章》及《公共地方總規章》執罰,一般只罰款六百元,雖然嚴重違規狀況可加重處罰或勒令停工,但社會有意見認為罰金過低,起不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