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統籌未達預期目標
崔:研中央立法可行性
【本報消息】本澳法律滯後為人詬病,承諾法案又一再延誤。議員宋碧琪關注中央立法統籌為何無法發揮實效?特首崔世安承認,立法統籌系統存在問題,包括對法案複雜度、立法時間估算不足,亦未嚴格限制計劃外的法案。政府將加強與立法會溝通,加強立法統籌。亦會研究由法務部門中央立法的可行性。
議員宋碧琪認為,中央統籌立法未發揮實效,源於部門立法、各自為政,質詢政府會否考慮中央立法,而非部門立法?並問及“分層所有權法”、“家暴法”等法案的立法時間表?
崔世安承認,立法統籌系統存在問題,包括立法計劃的執行與預期目標有落差,對項目複雜程度與完成時間在估算方面有不足,法案間互相聯繫的技術性考慮不夠充分,亦沒有對計劃以外的項目嚴格限制。政府將從以下方面加強立法統籌工作,包括加強與立法會溝通,明確立法標準,按輕重緩急原則,優先將對民生影響重大及條件成熟的法案納入立法計劃。
他並稱,“分層所有權法”計劃於今年內完成;“家暴法”預計今年進入立法程序;“防火規章”因部分條文需釐清公務局及消防局的分工、職責,需研究超過二十個法律,政府正積極跟進。政府亦會考慮議員建議,研究把部門的專業性及技術性方面的資料提交法務部門統一立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