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利執法 研保護私隱
警陀攝錄機明春試行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欣羨內地智慧警務及天眼監控,形容“睇到流晒口水”,但大數據應用與個人私隱平衡界線模糊。黃少澤昨再闡明本澳發展智慧警務的具體部署,短期先處理不需立法的工作,即引進先進設備,明年第一季測試配備予警員的隨身攝錄鏡頭,測試成功後將大量購入。同時已向個資辦徵詢隨身攝錄鏡頭涉及的私隱意見。立法方面,會起草預防及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法,賦予警方大數據搜集及應用權力。
大數據助預警犯罪
高新科技及大數據應用是未來警務發展所趨,議員馬志成、宋碧琪、蘇嘉豪、黃顯輝、陳澤武各有意見及側重,馬志成關注“天眼”、隨身攝錄鏡頭採購及私隱問題;宋碧琪問科技強警需要補足哪些方面,才能達到所想的發展成效;蘇嘉豪則擔心全方位、全天候的“天眼”監控會影響人權自由;黃顯輝認為隨身攝錄鏡頭應遵守個資保障,要制訂法律;陳澤武則撐修法擴大“天眼”攝錄範圍。
黃少澤稱,通過大數據應用,可協助警方預警犯罪及安全問題的發生,提前發現及可及時採取措施,開展預防及偵查犯罪工作或解決安全問題,這是大勢所趨。很多國家和地區正進行相關工作,尤其是內地很超前,使很多犯罪及安全事故消滅於萌芽狀態,或至少最大程度減少犯罪及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即使未能有效或及時消滅和減少,亦可透過各種數據協助警方偵查犯罪或解決安全問題。繼廣東及上海後,他打算再到浙江考察,加強合作,學習及借鑑有關反恐、刑偵、緝毒、交通執法、網絡犯罪偵查、城市監控等經驗。
若試成功大量購入
他形容智慧警務的發展是當務之急,短期先處理不需立法的工作,即引進先進設備,警員的隨身攝錄鏡頭已運抵澳門,明年第一季測試,若測試成功後會大量購入。相信隨身攝錄鏡頭是對執法規範化、警員安全的保障。至於私隱問題,治安警察局已徵詢個資辦意見,正待回覆。香港已執行相關制度,相信本澳也可以。此外,“天眼”無論設計及運用資料都有法律規範,未來若符合有關科技要求逐步加入軟件,也需遵循法律,個資辦從中亦會監督。“英國倫敦及不少國家的‘天眼’都十分先進,唔通你又話打擊民運、社會運動咩?”
言論不是絕對自由
立法方面,正準備參考內地經驗,起草預防及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法,賦予警方大數據搜集及應用權力。期望明年上半年能完成有關草案,並啟動大數據應用研究。
另外,蘇嘉豪擔心加強網絡監管會收窄言論自由,黃少澤強調不是所有言論都自由,若構成犯罪都要受到處罰,例如誹謗、侮辱都是以言入罪,這不等於收窄言論自由。重申所有言論都必須在法律保障及限制範圍內實行,故包括網上言論在內都不是絕對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