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公職局統一監督招聘
【本報消息】昨立法會辯論大會上,多名議員就政府部門以違規合約方式請人辯論,認為行政法務司司長責無旁貸,除追究責任,並須檢討現行招聘制度。
揭違規離任才公開
議員吳國昌指出,廉署揭違規招聘事件年復年發生,行政法務範疇責無旁貸,亦未夠積極處理。認為以問責管理是其中一種有效方式,若落實則能警醒其他部門主管,以快速糾正錯誤。過去廉署報告往往在有關領導離任後才公開,事後糾正,予人壞印象,無從體現問責。希望政府藉文化局是次事件變得更加積極,不再依靠這種由廉署、審計署監督調查方式管理。
避監督守法意識弱
議員何潤生表示,過去其他部門亦曾被揭以取得勞務方式違規請人,文化局前局長已非無前車可鑑,更嚴重是局方的法律技術人員認為做法沒違規,前局長亦要求員工到財政局作自由職業申報等多種手段,以逃避上級監督,性質嚴重,反映部門法律人員及領導不重視法律規定,守法意識薄弱。
他指政府部門在收到廉署、審計署報告後,鮮有對外披露後續紀律跟進,部門更普遍存在“以前都咁做,大家都犯的錯就不是錯”的心態,望政府能正視、嚴懲是次事件,否則日後如何依法施政,取信於民?另一方面做好普法工作,公開檢討工作。
冀有合理機制申訴
議員李靜儀認為,文化局違規請人事件所聘請的人的學歷及資歷似乎不符合公職要求,備受公眾質疑,對政府公平、公正、公開及擇優取錄的招聘制度造成衝擊。她指自身部門違規招聘,必然有人知悉,但欠缺合理的申訴機制,眾多公務員希望有合理機制申訴。
她亦有感各部門被揭各種規避法律的方式後,往往沒有嚴謹跟進,甚至有個案不了了之,主張由行政範疇重新帶領機制,落實官員問責,避免再度抱有“今次揭出來嘅事唔係我,唔關我事,走得甩”的僥倖心態。認為只有嚴謹跟進程序才能產生警惕作用。
議員區錦新認為,對於公務員領域,行政法務責任應更重大,招聘程序遲緩成為濫用聘用模式的溫床,主張由行政暨公職局統一研究改革聘用程序。議員關翠杏認為行政暨公職局應統一監管及跟進人員招聘,在制訂公職制過程中參考鄰埠地區統一管理制的優勝之處,並向行政長官提出制度上的徹底改革,不然無法徹底解決問題。
議員林香生認為自改用中央招聘制度,部門與“中央”關係未理順,整套制度還需細化,以充分運用好現有人力資源的同時,吸納精英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