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廿年無調整 政府服務須收回行政費
羅司:更新車輛費非加價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回應政府元旦開始調整車輛各項費用,表示大部分收費接近二十年未調整,現時只是更新而非調升收費。強調政府並非要在居民身上賺錢,而是提供服務需要收回應有的行政費用。
保養好首驗應過關
羅立文昨日下午一時受訪表示,政府調整車輛各項稅費中,大部分是一九九八年至今未更新,接近二十年,部分曾更新的項目已是二○一○年,現時更新屬正常。承認部分費用因多年未更新調整幅度較大,但使用者需要承擔應付的費用。
羅立文指出,政府公報刊登調整的項目全屬費用,即政府提供服務,使用者需要支付應有費用。有居民指首次驗車與覆驗收費不一,他認為車主如果保養好自己的車輛,首次驗車理應通過。保養不善的車輛需要覆驗,政府有理由提升收費。原因是本澳車輛衆多,假如首次驗車不及格,覆驗時將加重驗車中心的壓力,增加政府的工作量,因此第二次驗車比第一次驗車的費用高。
過去廿年政府補貼
羅立文強調,政府任何行政工作都需要“燈油火蠟”,收取的只是應有的行政費用,並非要在居民身上賺錢。居民感到加幅較大,是因接近二十年未更新,過往均由政府補貼,因此強調是“更新”而非“增加”。假如越遲更新收費,未來加幅會越大。
針對車輛及交通問題,政府未來均會有動作。羅立文指出,例如之前調整停車場收費及各種營運車輛稅費,日後任何未更新的項目都可能更新,並非針對單一領域。今次更新的範圍不涉及罰款,公佈的兩項批示內容中,均未提及罰款字眼,全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