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見義勇為者最多獎百三萬
【本報消息】珠海將每年財政撥款一千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用於獎勵見義勇為。見義勇為者最高獎金可達一百三十萬元,受傷者還可認定為工傷額外享受社保及醫療服務,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該市見義勇為亦將按同等標準獲獎勵。
珠海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本月一日起同步實施,該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和相關專門網站已開始運作。
傷亡家屬獲撫恤金
《珠海經濟特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透過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立法,於本月一日起頒佈實施。為確保條例施行,該市又專門制訂“條例實施辦法”,作為新條例的配套法規。該實施辦法由珠海市政府頒佈實行,是細化和完善新條例的具體措施,藉此有效保障見義勇為評定和獎勵工作開展。
珠海市法制局、公安局、人社局及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昨日上午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詳細解讀上述“條例實施辦法”。
該“條例實施辦法”共四章二十二條,包括總則、申請和確認、獎勵和保障及附則,明確規定見義勇為的行為主體和行為方式,把保安、協警、協管、護村護廠隊員等群衆治安聯防組織成員納入見義勇為主體範圍,並強調不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
據上述條例及實施辦法,珠海由於見義勇為致自身死亡者,家屬最高可獲一百萬元撫恤獎金;重傷致喪失勞動能力者,獲發撫恤獎金八十萬元;受傷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者,可獲六十萬元撫恤獎金。同時,該市評定委員會還將榮譽評定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分別授予金、銀、銅獎章,金、銀、銅獎章獲得者的獎金分別為二十萬元、十萬元和五萬元。
此外,見義勇為的獎勵,也由原來的一萬元大幅提升至十萬元。
港澳台人士同獎勵
以上三項見義勇為獎金可疊加,即珠海市級見義勇為最高獎金本月一日起可達一百三十萬元,獎勵幅度較條例實施前的最高五萬元勁增二十六倍,成為目前廣東省見義勇為獎勵金額最高的城市。與此同時,珠海的見義勇為獲獎者行為如果獲得省級見義勇為稱號,其獎勵金亦會加入省級授予的相關獎金。據“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珠海見義勇為人員如受傷,可申請認定為工傷,額外享受社保、醫療等服務。
珠海市法制局副局長彭炳志強調,珠海是口岸城市,澳門居民或港台外籍人員,在該市實施並獲評定為見義勇為的,也將按上述標準獎勵。
珠海自二○○三年起獎勵見義勇為以來,迄今累計已有五百二十人獲評定為見義勇為者,其中今年以來有二十人入選見義勇為者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