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 鍛煉人才 遵照指南
港珠澳橋五措施促安全建設
【本報記者廣州十九日電】廣東海事局公佈,港珠澳大橋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在廣州舉行了今年第三次工作會議。廣東省海事局長梁建偉要求採取五項措施,加強港珠澳大橋建設的安全監管。
三工作要求
會議聽取了港珠澳大橋辦、廣州海事局、珠海海事局及廣州航標處,關於近期港珠澳大橋建設海事監管服務及航標建設和維護等工作情況的匯報,審議了大橋辦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總結了大橋建設前階段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經驗,並部署了下階段大橋建設通航安全保障重點工作。
廣東省海事局長梁建偉肯定各相關單位前階段對港珠澳大橋建設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服務工作,並對大橋安全監管服務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自始至終把大橋水域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做好大橋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二是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交通運輸部提出的“中國海事為港珠澳大橋提供優質安全服務”的總體要求做好海事服務工作,樹立海事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三是做好內外協調工作,各單位要在已建立的溝通聯繫協調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內外溝通協調力度,做到溝通及時、信息對稱、協同配合,共同做好大橋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服務工作。
握進度變化
梁建偉強調各單位要重點抓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認真分析和研究影響大橋建設水上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切實制定針對性的安全保障措施,將各種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二是切實加強現場監管力量的投入,加強現場巡航監管,及時糾正各種違章行為,防止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三是及時掌握現場施工作業項目和工程進度的變化,及時完善和調整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保障現場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實效性;四是抽調一批業務能力強的海事人員充實到港珠澳大橋現場監管和服務工作中去,將港珠澳大橋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作為海事人才鍛煉和培養的重要場所;五是按照有關方案、指南及領導小組會議所制定或決定的通航安全保障要求,切實做好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