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病情虛構病徵致五人重傷
“惡魔醫生”被判囚十七年
【香港中通社卅一日電】十月卅一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對備受關注的“惡魔醫生”劉翔峰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劉翔峰因故意傷害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及職務侵佔罪,被判處總刑期十七年,並且處以罰金四十二萬元人民幣。
收受回扣三百五萬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翔峰在湘雅二醫院工作期間,為牟取額外手術費用,單獨或夥同被告人羅原燈誇大患者病情、虛構患者病徵,給六名不具備相關手術指徵的患者實施手術,致五人重傷、九級傷殘,一人輕傷;利用職務便利,在引進醫藥產品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六十六萬餘元。劉翔峰利用主持或參與手術的工作便利,收受醫藥產品銷售人員回扣三百五十八萬餘元,非法侵佔價值一百九十三萬餘元的手術耗材。上述手術耗材已被依法收繳。
法院對劉翔峰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十二萬元;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四十二萬元。同案被告人羅原燈以故意傷害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十萬元。
對上述被告人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擅自切除正常腸段
據此前報道,二○二二年八月,有網友反映長沙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一醫生醫療作風有問題,比如“找他看病,只要稍微有點異物傾向,不管是不是腫瘤,一律按腫瘤處理,先做化療”。還有劉翔峰在手術中擅自切除正常腸段,以便向家屬“展示”病情,激起公眾的強烈憤慨和廣泛關註。
隨後,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初步調查發現,劉翔峰在醫療過程中存在不規範行為,涉嫌嚴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