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女追風過橋罰三百
【本報消息】五名男女於“山竹”襲澳、當局封鎖三條跨海大橋期間,於嘉樂庇大橋上行走試圖過海。警方透過監控發現事件,隨即派員到場將各人帶返警署調查,治安警其後以違反《道路交通法》第五條之《進入禁止行人通行的區域》起訴衆人,每人需罰款三百元。
全為內地居民
本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本澳當時正懸掛九號風球,期間警方透過監控發現有五人於舊大橋上行走,即時派員將有關人士送到安全地方。經查後證實五人均為內地居民,其中一男兩女稱租住帝濠酒店,因擔心居住於路氹酒店的家人,想與其會合所以冒險過橋。另外一男一女懷疑在上址看海浪及拍攝,見上述三人過橋而尾隨一同過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