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司競投九標書獲接納
六公共停車場經營批給開標
【本報消息】繼上次六個公共停車場公開競投,交通局昨早上九時半再次舉行公共停車服務經營批給的開標會議,涉及六個公共停車場,共收到十二份投標書,經開標委員會審議,九家公司被接納,提出每三個月的基準回報金介乎一百○八點八萬至二百○三點八萬澳門元不等。另三家公司因“自願放棄”原因不獲接納。
運輸管理處職務主管張學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此次公開競投的六個公共停車場分別為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快富樓停車場、麗都停車場、氹仔客運碼頭停車場、湖畔大廈停車場以及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總計提供二千一百八十八個私家車泊位及一千八百五十八個摩托車泊位,批給期為六年。
須設無感支付系統
承批實體除了日常經營和管理之外,還需要優化停車場設施,包括設置支援本地金融機構的無感支付和掃描支付系統,在電動車停泊區設置意外支援警報系統、安裝智慧燈光管理系統,以及泊車誘導連尋車誘導系統等。
張學寶稱,今次的招標內容與上次招標大致相同,但會根據每個停車場的具體環境適當調整。如湖畔大廈停車場可能要求滲漏水的維護工程。上次六個公共停車場的開標結果已上載至官方網站,現正評標,會盡快公佈結果。張學寶又提到,爭取在今年開展五十一個公共停車場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目前已有十二個停車場開標。
判給標準除考量競投公司所提出的基準回報金外,亦會就競投者提出的經營計劃、設施、系統及設備的供應及安裝的投資計劃方案、駐停車場本地人員比例,以及投標者停車場管理及經營經驗作出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