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擾亂機關罪被查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昨晚發新聞稿表示,於昨日上午約九時廿三分,有兩名網媒記者因不滿立法會的相關安排,拒絕進入立法會演講廳,繼而在現場擾攘並多次嘗試進入議事大廳不果,其後在現場大聲叫囂。經立法會工作人員多次勸喻無效,由於上述人士的行為嚴重擾亂現場秩序,故立法會人員要求警方協助。由於兩人涉嫌影響立法會運作,該局人員遂將兩人帶返局協助調查。
經調查,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兩人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三○四條“擾亂澳門特別行政區機關之運作”罪,案件將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