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貼民情研經屋換購機制
上屆政府倡導“五階梯房策”,即社屋、經屋、夾屋、長者公寓、私樓。近年來,多個社屋項目建成入伙、新城A區多個經屋項目亦已完成申請、祐漢夾屋上馬、長者公寓簽約入伙、樓市亦全面撤辣,回應了不同群體居民的住屋訴求。然而,疫後樓市疲弱、政府賣地不理想,經屋申請亦大不如前,最近一次更是“反常”地求弱於供。到底是居民睇淡樓市的體現,抑或“經屋法”修訂後,經屋吸引力下降?
據現行“經屋法”規定,居民只有一次購買經屋的機會,並只能按家團成員數量申請指定戶型。即個人申請者只可申請一房單位、兩人家團申請一房或兩房單位,當中並無置換機制,或會窒礙申請者長遠的家庭發展,亦凸顯現有房屋政策在適應家庭結構變化方面的不足。數據顯示,最新二三年經屋五千○七十六份獲接納申請,當中處於適婚年齡即廿三至四十四歲年齡組別的申請人佔比為八成三。
過往經濟房屋僧多粥少,政府相應收緊申請條件及要求,可以理解。但對比二一年經屋的申請,二三年經屋申請量大幅下滑,新城A區已規劃的二萬八千公屋量不變。此間有否更好的經屋申請優化機制及申請條件,例如有沒有條件恆常性申請?又可否允許一人家團可以申請兩房單位?
現屆政府似乎有意探討相關議題。對於一房單位置換成兩房單位,公屋委員會部分委員認為有助鼓勵生育,協助有需要的家庭向上流動;也有委員認為要慎重,以免影響制度的公平性,以至私樓市場。總體而言,宜深入調研,廣泛聽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見。
特區政府近年先後開放多次經屋申請,應可掌握申請人的家團結構、對公屋數量及戶型等需求情況,有助於制訂更完善和切合社會需要的公屋政策。公屋相對充裕,為已“上樓”的家團設立換購的“樓換樓”、“細換大”機制;放寬申請限制,允許個人申請兩房單位,令五房屋階梯更具靈活性及流動性,會否更貼合居民對住房的需求,能否起到鼓勵青年組織家庭,提高出生率,值得社會共同探討。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