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酒店泳池管理
泳客使用酒店泳池設施的安全問題受關注,日前再有旅客在酒店游泳池遇溺。現時酒店游泳池的設施及管理標準,與政府部門轄下公共泳池相同,但沒有強制設置救生員,宜重新評估及制訂相關管理制度,保障泳客安全。
一名內地婦人日前疑在酒店泳池遇溺送院,最終搶救不治。去年也發生遊客在酒店泳池遇溺,其中一名內地男童死亡。血的教訓接二連三,倘有救生員在場,料安全系數大大提高。
“欺山莫欺水”,泳池潛伏危機,輕微疏失足以令人落水。綜觀不少地區已規定相關泳池須領取牌照,規範泳池的開放時間內須有專業資格救生員當值,並作定期及突擊的巡查,也有專責部門負責監管運作。
本澳作為旅遊城市,近年酒店泳池及水上樂園有增無減,不少更以水上設施為賣點,酒店有責任提供安全的使用環境。應進一步完善現有的規定和機制,檢討“關於酒店游泳池的指引”的實施成效,制訂更明確規範,加強監管和巡查,確定監管實體和相應權限,保障泳客的生命安全。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