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錢黨涉詐騙兼誣告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從事“換錢黨”的內地女子今年九月中旬為“撲水”賭博,涉嫌向另一名內地“換錢黨”訛稱合資做匯兌生意賺錢,最終不但詐騙事主金錢,更誣告對方涉及暴利,將其拘捕並依法起訴。
訛稱合資做生意
被捕內地女子姓徐,三十五歲,報稱無業。司警落案控以詐騙和誣告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中內地事主報稱損失九千元。
今年八月,涉案徐女在賭場認識同是“換錢黨”的事主。同年九月十四日,徐女向事主訛稱合資做匯兌生意賺錢,每人出資一萬元,當找到“客人”且成功匯兌一萬元,便可獲得一百五十元報酬。事主信以為真,出資一萬元,往後真的收到合共九百五十元聲稱是匯兌的報酬,但事主隨後揭發徐女拿取匯兌資金後即往賭博,根本沒有尋找“客人”匯兌金錢,之前事主收取所謂匯兌的報酬也只是自己出資的部分款項。事主懷疑受騙,上月卅一日帶同涉案徐女到司警局報案,追究對方責任。調查過程中,徐女向司警訛稱事主借錢予他人並收取暴利。司警經調查,發現徐女口供存疑,不符事實,涉及誣告事主,將其拘捕並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