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碧珊續任消委會主席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多則人事任命,包括續任梁碧珊為消費者委員會主席、委任何海明代表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等。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續任吳惠嫻以兼職方式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自十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執行該批示所指職務的每月報酬相當於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薪俸的百分之二十。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委任何海明代表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宋曉冬,直至被替代成員餘下的任期屆滿。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梁碧珊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履行職務,其擔任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的定期委任,自十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協同福利教育總會代表林劍如為復康事務委員會候補委員,以替代原候補委員葉培煇,直至被替代者的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