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核實工作是否完全按規劃完成
策導小組被抨把關不嚴
【本報消息】《視障人士的無障礙步行設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策導小組對部門執行工作的把關不嚴。報告中列出例子,如A部門負責的一個中期階段(二○一八至二○二○年)方案“研究及開展以視障服務機構為起點,於前往附近如公園、休憩區、活動中心、公共機構、醫院、圖書館等有條件的道路,設置引路徑工作,擴大殘疾人士的活動範圍”,當中涉及開展以視障服務機構為起點到附近的六類設施設置觸覺引路帶的工作(見圖一),以擴大殘疾人士的活動範圍,A部門於中期階段卻匯報偏離視障服務機構地點的工作,兩者之間亦沒有設置觸覺引路帶連接。
策導小組表示A部門曾指出方案的工作於《康復服務十年規劃》制訂前已經完成,最終策導小組接納解釋,沒有核實方案是否完全按規劃完成。審計署實地觀察後,發現可以從視障服務機構沿觸覺引路帶前往的設施只有三類。(見圖二)
耗費資源效果不彰
基於規劃方面的缺陷所構成的影響,加上在監督及匯報上未能有效把關,即使分別於短期階段完結當年(一七年)及中期階段完結當年(二○年),向行政長官提交的兩份年度評檢報告的資訊反映完成率均為百分之百,卻並不表示已妥善完成《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方案所有應具備的設施,結果相關小組花了時間、耗了資源建設了視障人士無障礙步行設施,卻未能真正幫助視障人士出行,個別區域的相關設施因規劃不完善,更有可能對使用者構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