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上判兩公司項目負責人互相諉責
甩皮街名牌司警控兩男
【本報消息】有街道名牌懷疑偷工減料,以貼紙充當燒瓷工藝,涉嫌欺詐市政署。司警接報調查,前日分別拘捕本澳兩家工程公司的涉案本地及內地項目男負責人。兩人接受調查時互相推諉責任。案中涉及三百六十二個街道名牌,當中四十四個街道名牌表面嚴重脫落及脫色,其餘大部分也有脫色問題,涉及工程費逾一百一十萬澳門元。
不排除尙有人涉案
被捕本地男子姓區,四十七歲,報稱文員,為一判工程公司的項目負責人;內地男子姓麥,三十九歲,報稱銷售員,為二判工程公司的項目負責人。兩人被落案控以貨物欺詐罪,已移交檢察院偵辦。司警表示,不排除有其他人涉案,將繼續調查跟進。
司警上周四接獲市政署來函檢舉,指職員在巡查街道名牌時發現部分脫落,且品質明顯不符合工程標準,懷疑外判工程公司利用貼紙充當判給合同中規定的釉下彩燒製,企圖誤導該署通過驗收。
三百六街牌百一萬
案情顯示,市政署去年四月十九日爲“製造和安裝澳門特別行政區街道名牌工程”招標,共有九家工程公司符合資格競投。同年六月二十五日由涉案一判工程公司中標,負責安裝澳門半島和路氹區合共三百六十二個街道名牌。每塊設置在牆上只有一面的街道名牌製作費為六百澳門元,豎立在街道上設有兩面的街道名牌製作費為一千二百澳門元。工程費合共一百一十萬三千五百澳門元。
合同明確用釉下彩
合同中明確列明街道名牌須使用釉下彩燒製技術,用一千二百度以上高溫燒製而成。市政署並要求承判工程公司提供檢測報告。涉案一判工程公司去年九月開始,按合同要求向市政署提供瓷磚樣本,以及佛山某檢測公司的合格測試報告。市政署初步檢驗,瓷磚樣本及初步檢測均符合合同要求,故通過驗貨,並隨即安排全數安裝三百六十二個街道名牌。及後,市政署職員巡查街道名牌時,發現當中四十四個明顯出現表面脫落和脫色,其餘有大部分也變色。經覆查各處街道名牌,發現質量差劣,明顯不符合判給合同中要求的釉下彩瓷磚製作工藝。
工藝要求各有各說
司警接報後立即派員到相關街道取證,發現部分街道名牌的瓷磚確實明顯脫落和變色。司警前日尋獲開設於北區的一判工程公司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區某,以及開設在提督馬路的二判工程公司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麥某到司警局助查。
經調查,兩家工程公司的負責人並無參與,而是交由項目負責人區某和麥某全權跟進。
區某供稱,在承接工程後便交予二判工程公司跟進,過程中已要求二判公司須以釉下彩燒製瓷磚,但沒有簽署任何協議文件,只是將市政署部分報價合同交予二判工程公司執行。涉案街道名牌則由二判公司到內地採購。麥某則辯稱,已按照合同向內地採購瓷磚,但未能解釋為何沒有按照合同要求的釉下彩燒製。又稱無接獲區某提出瓷磚製作工藝的任何要求,隨後才發現瓷磚不符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