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外僱涉拾遺不報
【本報消息】一名四十多歲菲律賓外僱涉嫌拾遺不報,將別人遺下的手機據爲己有,被治安警拘捕。
案情透露,八月廿五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居民報稱,在慕拉士前地石墩上遺留一部手提電話,及後折返尋找不果,懷疑被人拾獲及據為己有。手機約値一萬澳門元。
治安警透過案發現場周邊店舖的監察系統,發現該手提電話被一名途經的菲律賓籍男子拾去。本月五日,警員在案發現場附近截獲涉案男子。經調查,有人供認拾獲手提電話並收藏於住所中。
治安警將嫌犯落案,控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