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嚴厲制裁 確保公眾安全
醉毒駕擬加碼囚兩年
【本報消息】修訂《道路交通法》諮詢文本建議,提高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的刑事處罰和累犯處罰幅度,當局認為有必要透過更嚴厲制裁,加強駕駛者的責任,提升阻嚇力,確保公眾安全。另外,建議禁止重型汽車駕駛者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的免提功能通話。
醉毒駕累犯囚三年
諮詢文本從加強阻嚇力、完善規範、酒精測試、輕微違反累犯、暫緩執行、簡化程序及引入“扣分制”七個篇章修訂,其中屬於犯罪的醉駕和毒駕由現時的最高一年徒刑及禁止駕駛三年,改為最高兩年徒刑或罰款九萬元及禁止駕駛四年,並建議引入累犯制度,累犯的罰則提升至最高三年徒刑或罰款十五萬元及禁止駕駛五年。
超速累犯重罰六萬
屬於輕微違反的酒駕則建議調升至最高罰款六萬元及禁止駕駛兩年,累犯除加大罰款至九萬元及禁止駕駛四年外,並有可能面臨一年監禁。超速駕駛的罰則亦建議大幅提升,累犯最高罰款六萬元及禁止駕駛四年。文本同時建議考慮引入不同類型輕微違反的累犯制度,即若超速後兩年內酒駕,亦屬累犯。
重車禁用免提通話
在完善規範篇,建議禁止重型汽車駕駛者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的免提功能通話;禁止或限制駕駛者在行車期間操作或觀看安裝於前排座位的影視設備;禁止或限制機動平衡車公共道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