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將每年複查核實現個案有否違法
移民審批六準則優化
【本報消息】“假投資、真置業”、空殼公司呃居留,貿促局的臨時居留審批被揭“亂嚟”。當局昨在立法會表示,已訂定了六個“重大投資移民”審批原則,為確保重大投資項目落到實處,日後會年年複查,並要求提交第三方財務報表,年初成立的複查小組正核實現存個案是否有犯法成分。
須交第三方財報表
議員李靜儀問及廉署報告出台至今的跟進工作,在實質改善制度及完成個案複查前,要否暫不應批准新個案?蘇嘉豪則批評貿促局審批兒戲,既無履行查核資料真偽的職責,又沒有實地稽查,質疑當局是否有心縱容不法行為,至今是否仍存在“有權批、無權審、無權查”情況?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及貿促局主席張祖榮均承認,過往對重大投資及技術移民的審批工作未盡完善。貿促局指,已檢討監管措施,包括要求公司在申請及續期時須提交由第三方核數師提供的財務報表。每年並設有定期、不定期、“回頭看”的實地巡查機制,派員到申請項目的營運場所實地巡查,確保項目真正營運;亦會覆核過往已批准的申請個案。
複查假投資真置業
梁維特補充,過去僅當臨時居留續期時,才會檢視相關投資項目的落實情況,為三年一次,日後希望每年複查。對於“假投資、真置業”,他指投資金額並非審批投資移民的唯一要素,當局近年已優化審批制度,把投資金額門檻提升至一千五百萬元,並明確按照六大準則計分,包括:一、符合施政方針銳意發展的產業,帶動本澳產業多元化;二、本地勞動市場的貢獻;三、提升行業技術及競爭力,推動本澳同業發展;四、提升澳門品牌形象;五、可持續發展;六、投資金額較大,具備在本澳持續營運的條件。
重點查滿七年個案
他續稱,今年二月已成立複查小組,會先重點複查即將屆滿七年的申請個案,期望最終複查全部申請個案。倘當中發現有違法跡象,會轉介司法機關處理。
當局提到,其他短中期完善工作包括:增加審批透明度,日後透過不同渠道向業界及社會介紹,公開審批準則、評分標準;全面檢視人手配置,開展對所有移民申請及續期個案的嚴謹查核;逐步將申請及審批流程標準化及電子化,減少人為失誤;研究建立由人才發展委員會及經濟發展委員會定期提供意見的機制,以作審批技術及重大投資移民申請的依據。長期措施方面,會全面修改臨時居留制度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