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荷串謀妻子亂派彩
侵佔罪成各囚九月緩刑兩年
【本報消息】一名男莊荷涉向任職賭廳公關的妻子“亂派彩”,導致娛樂場損失一萬三千元。兩名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認罪,並全數賠款。合議庭裁定,兩人一項公務上之侵佔罪成,各判囚九個月,准予暫緩兩年執行。
首被告蕭X傑,三十二歲,現職導遊;次被告施X春(女),三十八歲,現職帳房;二人為夫婦關係。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六月,某娛樂場規定如投注額不超過一萬元,莊荷派彩前不用將籌碼放在監視鏡頭下“晒碼”(意思為將所有籌碼攤開),但要將派彩的籌碼放在投注的籌碼旁,並要用手指在籌碼頂部劃過,以示兩者相符。同年八月四日開始,蕭某先後七次串同施某作案。由施某假扮賭客下注,蕭某派彩則“買少賠多”,每次多賠五百至一千元,成功騙取一萬三千元。
法官宣讀判詞時指出,該案的不法程度屬中等,以及考慮到兩名被告在庭審前已向被害實體作全數賠償,結合他們坦白交代案情的認罪態度,決定按照《澳門刑法典》對二人處特別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