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代表認私家車貨車收費可接受
大橋收費意見交定價機關
【本報消息】廣東省發改委昨在珠海召開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會,就大橋行車定價方案廣聽意見,但會上並無當場確定收費方案。共有二十二名聽證會參加者出席並發表意見,未出席的另兩人提交書面意見委託代為宣讀。其中,本澳馮家亮、古永強、高冠鵬、陳逸和鄭炳燦等五人代表消費者出席,楊道匡代表廣東省政協委員參加聽證。與會者多認為私家車、貨車收費方案可接受。
兩案過境巴不同費
聽證會由廣東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巡視員林林主持。他表示,經前期跨界通行政策研究、成本監審和實地調查,結合各方意見,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以“收費總收入應當基本補償成本、各類車具體收費標準可參考替代交通運輸方式制定”為定價基本原則,已擬定兩套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聽證方案,兩套分別是:
聽證方案一:私家車、出租車一百五十元(人民幣,下同)/車次,穿梭巴士、過境巴士四百五十元/車次,貨櫃車一百一十五元/車次,普通貨車六十元/車次。
聽證方案二:私家車、出租車一百五十元/車次,穿梭巴士四百五十元/車次,過境巴士二百元/車次,貨櫃車一百一十五元/車次,普通貨車六十元/車次。
上述兩套方案的分別只在於過境巴士的收費不同,方案一是穿梭巴士與過境巴士同價均為每次四百五十元,方案二則是過境巴士單獨設價每次二百元。
適時調整收費標準
據廣東省價格成本調查隊的成本監審,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三十年收費期年平均成本約為二十二億元,年均標準車流量約二千一百萬次,標準車(小客車)單位平均通行成本約一百○六元/次。此外,港珠澳大橋營運期的短期貸款利息逾一百○六億元,令每標準車次的平均通行成本上升約十七元。
林林表示,考慮到以上兩套聽證方案是基於三十年平均測算成本制訂,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跨界通行政策的優化,港珠澳大橋的交通流量、收費收入和通行成本實際數據與測算數據可能出現偏差,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建成通車收費後,定價機關將加強跟蹤、監測和評估,如有必要,將適時調整收費標準。
林林強調,港珠澳大橋是粵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共建的重大基礎設施,其建成通車收費,首次實現珠海、澳門與香港的陸路對接,從根本上改變珠江西岸地區與香港之間客貨運輸通道以水為主和陸路繞行的狀況,有助降低交通物流成本,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佈局優化,推動區域合作和協同發展,對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實現三地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定價後交粵政府批
廣東省發改委表示,將全面梳理、逐條研究是次聽證會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匯總聽證會及各方意見後提交定價機關,由定價機關對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車輛通行費定價方案做進一步完善,再按程序報粵省政府批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