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三措施利港澳居民內地學習就業生活
澳人可供住房公積金
【本報消息】繼今年八月中央各部門出台一批便民政策,國務院港澳辦昨日又公佈了三項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內容包括住房公積金待遇、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開放國家基金各類項目申報。
跨市就業異地轉接
根據新出台的《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
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居民,與內地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接手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關係並返回港澳的,可按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增設港澳生特等奬
財政部、教育部亦印發了《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為到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參照內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為港澳學生增設“特等獎”,不但增加了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還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
另外,國家社科基金決定參照內地居民待遇,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申報。
須優化回鄕證待遇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劉藝良表示,國家出台的三項新政,使港澳居民可與內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體現了國家關懷、重視及照顧港澳居民,是好舉措、好消息。
他一直跟進港澳居民回鄉證與內地第二代身份證享同等待遇的議題。雖然現時輕軌珠海站和高鐵廣州南站已設專門售票機供港澳居民網上訂票後取票,以及在現場即時自助買票,但仍未如內地居民般便利,尚須優化。
明年兩會繼續建言
他指出,內地把港澳回鄉證視為出入境旅遊證件,亦需從完善法律角度着手,賦予回鄉證更高法律地位,故將於明年兩會再度建言相關內容。是次內地衆多部門聯合修法,出台惠澳政策,使其更有信心,將會為澳門居民繼續爭取便民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