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建半島民防新大樓強勢統籌防抗災
民防部倡設疑架床疊屋
【本報消息】澳門面對強颱風“天鴿”不堪一擊,政府的統籌應變能力備受批評。保安範疇承認民防有改善空間,擬設立民防部門,在澳門半島建設新民防大樓(北安民防中心用作後備),並重新制訂民防法律制度,賦予當局強勢統籌民防所需的一般 及緊急權力。
北安民防列後備
在明年度的施政報告中,保安範疇承認在“天鴿”風災期間,民防行動統籌協調制度和工作機制等方面,明顯有改善空間,因此擬定了短、中、長期工作計劃,完善軟硬件配套,確保有效防範和應對各種災害事故。
保安範疇計劃成立一個獨立且恆常持續運作的、專門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並跟進善後的專責部門,直接管轄現有的民防行動中心,並建議在澳門半島建設新的民防和應急行動中心辦公大樓,將北安民防中心改為離島民防及應急行動中心,及作為後備民防中心。將盡快配備充足的應急及救災設備及物資等,並尋覓現成或建設新建物作為臨時倉儲中心。
訂民防法賦統籌
政府並擬透過立法,明確將來領導和管理民防應急協調部門的權力關係,民防行動啟動時,相關部門和附屬單位之間的領導和指揮權力關係,民防架構各成員的職責、義務和違反義務所應承擔的後果,以及當局可行使的緊急權力。將來的法律制度亦會對在災害事故期間散佈不實謠言的行為,作出行政和刑事制裁。相關法律草案爭取在明年以緊急程序開展立法工作。此外,政府將開展持續宣傳,增強危機應變意識;增加綜合演練,提升民防應變能力等。
局級揸弗有矛盾
回顧現時的民防運作機制,當本澳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時,又或收到命令時,民防行動中心即全面啟動,由警察總局長擔任聯合行動指揮官,統籌指揮廿七個部門及機構,其“頂頭上司”為保安司及特首。政府在今年五月才剛為北安新民防中心揭幕,總面積為八百二十六平方米,廿四小時運作,由軍事化部隊及治安警抽調人手執行,並沒有新請人。
社會憂慮日後增設“民防部門”後,政府計劃再招聘多少人員?會否與精兵簡政措施有矛盾?而且民防“指揮棒”由警察總局長下移至局級單位,真更有利統籌應對災害事故?“民防部門”工作與現時廿四小時運作的民防中心有何區分,有無必要新建一座新的民防大樓?
重疊突發應委會
另外,政府有個由特首掛帥統籌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用作應對發生了或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及社會事件等,及全面協調、指揮和監督各澳門政府部門採取緊急處理措施。與民防局的職能是否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