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律顧問麥興業大律師協助解答
雙糧制度
1.麥律師,你好,還有約三個多月就到2018年,員工最關注的應該是年尾雙糧,雙糧是否需強制支付給員工?
答:按照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的規定,雙糧被納入基本報酬的範圍內。但如要享受雙糧,前提是必需賴於僱主及僱員之間的協議有所約定(可以口頭或書面),僱員方有權獲取雙糧。
2.口頭約定,也屬有效?
答:如不屬於法律明文要求必須以書面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則以口頭方式訂立勞動合同是可以的,既然訂立勞動合同允許口頭方式,也更允許用口頭約定當中的條件,如雙糧,花紅。
3.花紅與雙糧是否同一樣的東西?
答:如果僱主及僱員之間對雙糧有所約定,雙糧會構成基本報酬,也屬於定期給付的一種。而花紅不應該視之為定期給付的一種,理由在於花紅通常取決於一些公司設定的條件,而且主要取決於公司是否有盈利。倘公司處於虧損卻要求公司發放花紅,是與花紅性質相反的。當然,有司法見解認為,盡管可以為取得花紅而設定一些條件,但該等條件仍需要屬於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如要求取得花紅的其一條件是“在職員工”,便屬因違反選擇職業和就業的自由的基本人權。
基本報酬是指僱員因提供工作而應獲得的所有定期給付。一般而言,當去判斷某項給付(報酬或津貼或其他金錢性質的款項)是否屬於基本報酬的範圍內,目的是為了計算僱員的每日的平均基本報酬,從而可以準確計算因勞動關係而生的賠償或補償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