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上限汽車十四萬電單車五千五
水浸車換新車獲減稅
【本報消息】當局昨日公佈風災水浸或壓毀車輛換新車稅務優惠措施細節,法案須經立法會審議,若車主現階段購新車,隨後才可辦退稅,當局會以緊急程序向立法會提交法案。立法會新一屆會期最快十月下旬啟動。有關措施不包括免稅車輛及營業車輛。
非能源車上限八成
受災車輛處理事宜記者會昨日上午十一時於交通事務局會議室舉行,交通局長林衍新、財政局長容光亮等出席介紹。
相關法案建議,受災車主如購買新的非新能源機動車輛,可獲扣減受損毀並已註銷車輛按使用年期攤折後比例計算的已繳納機動車輛稅,汽車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八成,最高十四萬元,摩托車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百分百,最高金額五千五百元(上限金額為自機動車輛稅稅率最近一次修改後至風災前,汽車及摩托車的平均繳稅金額);如新車的應繳稅款低於扣減金額,多出部分將不予退還。
購環保車退百分百
若購買新能源機動車輛,如電力、天然氣、太陽能車輛,除可根據現行法律豁免機動車輛稅外,亦可獲退回受損毀並已註銷車輛按使用年期攤折後比例計算的已繳納機動車輛稅,上限為已繳納稅款的百分百,汽車最高十四萬元,摩托車五千五百元。如屬汽車且受惠金額不足八千元,則以八千元計算;如屬摩托車且受惠金額不足二千元,則以二千元計算。
不包括免稅營業車
有關措施不包括免稅車輛及營業車輛,後者可向工商業發展基金申請 “特別援助計劃” 或 “災後補助金措施”。為免出現不規範的情況,於八月廿三日後轉讓的車輛不在是次稅務減免範圍內。考慮到部分符合條件的車主因出行需要或已購買新車,有關法案將建議稅務減免措施具追溯效力。
二手車無稅務減免
容光亮稱,相關免稅措施具時效性,將設立合適合理的時間讓水浸車車主使用扣減額,也會注意避免時間過短造成車價上升問題。由於二手車無需繳交機動車輛稅,因此受風災而需購置新車者,才可獲得稅務減免。林衍新表示,若水浸車主在這段期間不在澳門,會在網上提供表格,申請人可委託其他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