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領導委員會檢視災害應變機制跟進改善
基建水電通訊須檢討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在政府公報刊登批示,設立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檢視現行危機處理機制,尤其包括氣象預報、統籌民防工作、協調信息發佈,以及基礎設施的狀況。提出未來應對危機處理的整體規劃,加強處理危機的協同效應,提高應對能力,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聽取民意吸納良策
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五位司長、警察總局局長、海關關長,並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兼任秘書長。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邀請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列席會議,亦可設立多個專責工作小組並邀請專業人士、專家學者以及社會人士參加工作。
行政長官辦公室隨後發出新聞稿,指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中午召開會議,並再次指示,佈置任務,各成員須因應各自範疇的職能盡快檢視。具體工作包括,各司轄下部門檢視自身在颱風前、中、後期的職能,其中,運輸工務範疇全面檢討公用事業及基礎建設。崔世安指出,五位司長應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八 · 二三”風災善後工作及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的意見,吸納可行建議,作為政府日後進一步強化應對重大災害機制的參考。
主要履行八點職責
根據批示,委員會的職責有八點,包括一、全面檢討重大災害造成的影響與危害;二、整體評估特區政府現行各級危機處理機制的功能,加強研究社會對危機意識的關注度;三、制訂改善方案,尤其包括統籌危機與安全意識的教育、協調日常預防機制、保障基礎建設正常運作、提高氣象預報的及時性和準確度、統籌信息發佈,及增強民防、治安、救援的能力;四、負責各項危機處理工作的總結、分析、檢討與改善,包括評估危機發生前的預防、危機發生過程中的處理、危機善後工作安排及未來改善規劃;五、促使資源合理分配,協調政府與民間在危機處理上的人、物及財務安排;六、負責制訂危機處理的總體規劃,監督規劃的落實和評估規劃執行的成效;七、策劃危機處理的分級機制並制定相關指引,規範執行部門的職責和工作目標;八、統籌應對危機之基礎設施的整體規劃和建設。
政硏室負責收民意
另外,特區政府會廣泛收集市民對重大災害應變機制的意見,將透過政策研究室負責有關工作,由即日起至下月十一日,市民可透過政研室開設的專題網頁(www.gep.gov.mo/event)、專用電郵(event@gep.gov.mo)、電話留言專線(2883-9919)、郵寄(澳門郵政信箱1201號)、傳真(2882-3426),或預約親臨(地址:澳門氹仔體育路185-195號),向政研室表達意見。
否認“自己查自己”
被問及一二年成立的“突發事件應對委員會”會否與新設的委員會職能重疊?政府發言人陳致平表示,兩者分別應對“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沒有資源重疊的情況。亦否定由特首與五司為主要組成的新委員會是“自己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