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八小時 七條文五過
租務法火爆通過
【本報消息】由九名議員提案的“租務法”經昨日八小時的馬拉松式激辯後,最終七條文中,五條文獲通過,包括租約強制驗筆跡、出租人三年內不得單方終止合同等;但關鍵的調整系數及調整制度這兩條條文在個別提案人“跳票”下不獲通過。修法後,部分租賃條件被約束,由行政長官決定的租金管制權卻落空,令未來租務市場及租金走向成謎。
租管兩票差飲恨
俗稱為“租務法”的《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於二○一五年六月由九位議員提案,包括宋碧琪、唐曉晴、歐安利、吳國昌、高天賜、何潤生、鄭安庭、陳明金及關翠杏,並獲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同年底立法會一般性審議時獲廿八票支持、一票棄權、零票反對下高票通過。
“租務法”亮點之一就是新增“租金管制”(即法案第三條調整系數及第四條調整制度)。因考慮到租金持續上漲,為難“無殼蝸牛”及中小企捱貴租,甚至被迫離場,故最初建議恆常實施“租管”,但遭到業界強烈反對,三常會細則性審議忍痛自廢“一半武功”,改為“有需要、才出手”、短暫實施的“租管”。可惜昨在立法會大會拉鋸激辯兩個多小時,最終仍以十五票支持、十票反對、五票棄權,因兩票之差而不獲通過。(全體三十三名議員,須有十七票才算過半數票)
部分人憂反效果
反對的議員陳澤武、劉永誠、陳美儀認為,實施“租管”會令到樓市供應量減少,推高租金,令到弱勢家庭居住更難,亦影響房地產投資,對經濟增長構成壓力。陳澤武說,自由經濟市場會自動調節,“咁貴冇人租,遲早會跌價,之後租客認為合理就會租”。陳美儀形容“租管”是給特首難題,易造成租客及業主的矛盾。馬志成認為,由特首一人決定租管,欠缺科學性及嚴謹性。
支持者認保住屋
支持的議員希望通過限定租金的最大加幅值,確保租金合理性,保障居民的住屋權。關翠杏形容租管猶如買定“退燒藥”預防,方便特首因應租賃瘋漲,該出手時就出手,樓市不發燒時根本不會有影響。強調特首有行政會幫忙決策,不同環節亦有官員把關,並非單打獨鬥。歐安利指自己支持自由經濟市場,但房地產出現極端情況,澳門亦曾出“辣招”遏制。同理,“租管”制度只在危急情況才使用的短暫措施,只在租賃市場不正常、損害特區利益情況才會介入,目的是維持澳門正常發展。
唐鄭提案人棄權
有份提案但又投棄權的唐曉晴表示,調整系數條文在小組會討論時好困難,是集很多議員努力,才在不同矛盾中找出方案。但在聽取反對議員意見後,認為“值得思考”。他擔憂推出“租管”後,會引致(租賃市場)穩定性問題,又指租金飆升,市場一兩年內會調整,但日後租約三年後業主不能單方斷約,對覆蓋範圍有幾多存在疑問。
投下反對票的議員有劉永誠、蕭志偉、陳美儀、馬志成、陳亦立、崔世昌、高開賢、徐偉坤、陳澤武、黃顯輝。棄權有麥瑞權、唐曉晴、鄭安庭、馮志強、梁安琪。當中投棄權的鄭安庭及唐曉晴是九名提案人之二。七名委任議員無人投贊成票。
該法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