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冀修法普及電動車配套
【本報消息】離島社諮委吳鴻祺表示,政府推動使用電動車,但坊間充電設施不足,冀加快完善法律法規配套,助推電動車普及。
吳鴻祺指出,特區政府亦於“二五規劃”及明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及將制訂一系列政策及具體措施以推動環保工作。本澳市面已有二千多輛電動車,並將持續增長,加上政府明年起新採購的電動車,現時僅有的二百多個公共充電位將變得更為緊張,依靠政府及公共場所提供充電配套顯然是杯水車薪。長遠而言,當局必須推動私人樓宇加建充電設施,特別具條件的舊式樓宇讓業主自行安裝慢速充電設施。
由於現時需七成業主同意,才可在現有樓宇內安裝充電樁,有關申請亦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建議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環保局及電力公司成立專責推進小組,盡快研究修改法例,在經過電力公司及充電設備提供商專業評估後,讓具備用電條件的樓宇透過簡單申請,可聘請專業供應商自行安裝慢速充電樁。
吳鴻祺並建議電力公司升級改造路邊公共充電樁,改善現時部分車輛“逆泊充電”等問題;在公共充電設施基礎上,建議加入手機應用程式及網約功能,讓車主具體掌握充電時間,減少排隊,減輕道路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