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被告均缺席庭審
地產商加重詐騙案押後再審
【本報消息】有地產公司涉以高息招徠客人存款過千萬元,惟客人在兌換利息支票時遭銀行“彈票”。姓劉的公司負責人及其餘四名被告均缺席庭審。合議庭聽取部分事主講述事發經過後,案件押後再審。
聲譽良好吸客存款
五名被告分別姓劉、葉、林、劉、盧,均缺席。涉多項空頭支票、加重詐騙以及犯罪集團。多名輔助人於庭上稱,涉案公司以“保本”、“高息”為由,吸引客人存入巨款。由於涉案公司的聲譽良好,當時相信其有足夠能力退回本金。
利息彈票本金無退
有輔助人表示,一五年六月份與涉案公司簽訂商業投資協議書,當中輔助人出資五十萬元,一年內的利息約為百分之十六,公司會先開出十二張利息和一張本金的支票予輔助人,金額分別為七千元和五十萬元,要求每月兌換一張利息支票,直到兌換第十二張後才可兌換本金支票。當輔助人最初到銀行兌換利息的支票時,都可以成功兌換,惟兩個月後再兌換另外的利息支票時則被銀行“彈票”,連本金亦無法退回。
存款金額逾三千萬
另有輔助人先支付公司二百二十萬元本金,當中每月的利息約三萬九千六百元,惟在取得五個月利息後,其餘的利息及本金均未能提取。據悉,案中有七十多名受害人,存款金額由五十萬元至過千萬元不等,存入本金款項超過三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