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單從穿同款衫戴同款帽或舉旗子而入罪
律師倡當局擴權遏非法導遊
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業界指非法導遊隨之增加,今年當局已查獲兩名非法導遊。旅遊局長文綺華指打擊非法導遊難取證,但會不斷調整對策。有意見倡修法加大當局權限和要求團客有合作義務,另有意見倡加強巡邏和宣傳。
本報記者 報道
旅遊局指取證難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假綜藝館演播室舉行,探討非法導遊及承載力問題。旅遊局長文綺華、立法議員梁孫旭、文化遺產導遊協會主席簡萬寧及律師趙崇明擔任嘉賓。有發言居民指非法導遊團與本地人爭公交資源,影響本地人出行,當局需嚴加打擊。
文綺華指出,打擊非法導遊的搜證工作有一定難度,不能單純因一群人穿同一款衣服,戴同一款帽子、標誌或有人舉起旗子而入罪。即使認定行為違法,對方亦有答辯機會,若最終被“打甩”則前功盡廢,故必然要有充足證據,內部亦有守則。她強調,依靠團員口供並不充分,他們很多時在入境前已“夾好”口供,所以亦要有自己取證的手法,當局會不斷調整策略。因應出現非法導遊情況,已即時與內地溝通,亦會向內地通報該兩宗個案。
制度不足要“變招”
簡萬寧指出,非法導遊問題存在已久,過去以本地人或在澳的菲籍人士為鄉里提供導遊服務為主。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有增加趨勢,並因業界投訴,他們為迴避打擊,入境前已做好佈局,如安排團客入境後到指定地點搭車及集合等。他呼籲市民合力舉報非法導遊,以便局方取證。
趙崇明認為,打擊非法導遊困難,一定程度上反映現行制度不足,需要“變招”。現行法例對非法導遊的界定清晰,關鍵是如何在具體案件的認定上作優化,可加強搜證手段,例如加大當局權限、要求團客有合作義務及對違法行為的事實情節作適當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