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雲續掌交局上司滿意
【本報消息】交通問題一籮籮,但無損交通事務局長汪雲的“官運”,近期再獲續任一年。
昨日《特區公報》刋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摘錄,表示按法律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交通局長汪雲自五月十三日起,獲定期委任一年。
據二○○九年生效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指出,領導及主管人員續委任,須獲上司評核工作表現為“滿意”,上司並就官員在履行職務、執行上級的指示及實現既定目標等方面的能力、表現,擬定報告書說明獲續任的理由及依據。報告書及評核表提交行政長官批示後才能獲續任。
汪雲自○八年五月十三日起獲委任為交通局長,任職至今逾五年,換言之,每年均獲上司評核工作表現為“滿意”。
梁嘉靜任氣象副局
運輸工務司司長也作出批示,近半年任氣象局代副局長的梁嘉靜,將於今年七月廿六日獲真除,正式升任副局長,任期一年。梁嘉靜為台灣師範大學物理學系理學學士、中山大學氣象學系碩士、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一九九四年加入政府服務,九五任職氣象局高級技術員,九八年獲委任氣象局氣象監察中心主任,○五年為氣象局航空氣象中心主任,○七年為氣象局處長,今年一月任氣象局代副局長至今。
另外,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行政委員會、監事會全體成員均獲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