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民:內地商註需時 中小企宜及早行動
【本報消息】連鎖加盟商會主席黃仁民表示,現時商標註冊不只為保護,已是必要條件,例如在網上平台銷售,須成功商標註冊。另外,若要開展連鎖加盟業務,必須是商標註冊持有人。由於註冊商標過程需要花一段時間,呼籲中小企及早行動,不要等到需要應用商標時才去註冊。
澳門連鎖加盟商會籌辦的“內地商標註冊諮詢服務中心”於一六年八月成立,此後,該中心設立“內地商標註冊小組”,黃仁民及連鎖加盟商會副秘書長吳文善均為該小組成員。
黃仁民表示,最香餅家是商會資深會員,有感此品牌有發展潛力,雖然店舖位於舊區小巷,但富有歷史底蘊,且出品講究。在服務中心成立後,最香率先表達希望在內地註冊商標,經歷諮詢到授權內地中介公司處理,去年底接到內地中介公司反饋最香品牌註冊有望,直到早前收到正式通知,成為該服務中心收到的首個委託,並第一個成功註冊的商標。
“最香”是一個形容詞,欠缺特徵性,卻可於內地龐大申請量中成功註冊商標,感到十分幸運。最香的成功在於堅持,包括堅持把中葡文一併註冊。最香的情況與澳門很多中小企的發展道路相同,但要重視商標保護,先註冊保護再發展。
由於商標註冊即使過程順利,動輒花上大半年至一年。本地亦有企業在內地遇到被搶註情況,欲想要回商標可能需要花費巨額金錢。以今次最香的個案,註冊花費只需兩千多元人民幣,“服務中心”作為諮詢角色並不收費,呼籲正在使用商標的中小企要及早行動,主張在大中華地區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