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房產稅抑房價調貧富差距?
【路透社北京電】詬病中國高房價時,中國政府屢屢會提及要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其中開徵房地產稅無疑是被視為制度建設的重要一環。
討論稅制改革時,中國過於倚重間接稅而缺乏直接稅的現實,也屢屢讓專家們建言中國應盡快調整稅制結構,提高直接稅比重;開徵房地產稅成為現階段最具備調節貧富差距的直接稅種。理論上看似有充足必要性,但現實推進似乎依舊遙遙無期。
縱觀以往,每當房價上漲過快,有關房地產稅出台的傳聞相當熱烈。包括北京、廣州等一線城市也曾常傳出房產稅開徵的消息,其後又被當地政府官員否認。
房產稅作用被高估
一一年在重慶和上海試點房產稅的城市,從試點初衷看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一是有利於合理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二是有利引導居民合理住房消費,通過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引導購房者理性地選擇居住面積適當的住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但結果似乎並非如此。為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重慶市今年初調整房產稅政策,擴大房產稅徵收範圍,把原先規定的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及以上普通住房,調整為首套及以上。同時,重慶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組織召開住房信貸專題會議,嚴格限制信貸資金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
上述兩個試點城市開徵房產稅至今已近五年,雖沒有官方有關對試點情況的總結,但在專家看來,試點是失敗的。
滬渝試點無起作用
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認為,重慶和上海試行的房產稅試點是失敗的,從兩城的試點結果看,該稅對調節居民收入差距,抑制房價上漲,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幾乎沒起作用。
實踐證明,兩城房價上漲跟房產稅試點不試點沒有太大關係。“這麼多年,上海房價漲,重慶房價漲,有人說重慶漲的慢,上海漲的快。不管快慢,沒有人說漲的快是因為房地產稅,漲的慢是因為開徵這個稅的試點。重慶市自己都沒有這個結論,所以靠這稅來起到這個作用,基本上是不現實的。”許善達稱。
一直對房產稅試點持反對意見的許善達認為,這個方案在法理上是有相悖的地方,因房產稅徵稅的稅基包括房價的全部,房價中土地使用權轉讓佔比很大,有的佔三分之二,有的佔一半;財產稅是要對財產所有者收的,居民買房子,土地不是居民所有的財產,是七十年的使用費,若作為財產稅,居民不是財產所有者。因此從法理而言是不通的。
兩稅重疊法理不通
“房產是財產稅,土地使用稅是使用行為的稅。現在這個試點的房產稅把土地這部分也到整個房屋的價格裡,也就是說對我支付的土地使用的錢再徵一個財產稅,這在法理上是不通的。”許善達稱。
不過也有持不同意見者,中國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樊綱認為,中國需要開徵房產稅來控制不斷上漲的房價和縮小貧富差距。推遲開徵房產稅的原因包括來自既得利益群體的阻力和土地財政模式下央地關係沒理清。
由此似乎也不難看出,要把房產稅作為調節貧富差距的財產稅時,其背後涉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與此相關的現行法律制度是否同步支撐,讓中國房地產稅開徵得合情合理,徵收得明明白白恐非短期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