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擬精準處置殭屍企業
【本報記者廣州三十日電】廣東出台的去產能行動計劃(2016-2018年)提出,要精準施策,分類處置全省的“殭屍企業”。
出清國有殭屍企業
廣東提出一六年底國有“殭屍企業”中,關停企業要全部出清,300戶以上特別困難企業脫困,虧損總額要比一五年減30%以上。同時非國有“殭屍企業”處置機制基本建立。
到一七年底600戶以上的國有特困企業脫困,虧損總額較一五年減6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同比明顯下降,全省國有“殭屍企業”屆時將基本實現市場出清。
此外非國有“殭屍企業”處置有序推進。到一八年底65%以上國有資本集中在基礎性、公共性、平台性、資源性、引領性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非國有“殭屍企業”基本市場出清,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顯著下降,退出機制完善。
兼併重組關停企業
一是重點推進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出台國有企業出清重組“殭屍企業”促結構優化指導意見、省屬國有企業出清重組“殭屍企業”優化方案。按照“精準識別、精準分類、精準發力、精準處置”要求,分類處置國有關停等企業。
二是加快出清國有“殭屍企業”中的關停企業。對仍有一定價值資產的關停企業,實施兼併重組,以產權轉讓、資產置換等的多種方式盤活有效的資產。
同時將對資不抵債、沒有任何有價值資產的關停企業,在評估風險和成本的基礎上,履行相關程序後實施關閉破產。
盤活一批特困企業
三是加快重組國有“殭屍企業”中的特困企業。首先兼併重組盤活一批。對有品牌、有市場,但規模小、負擔重的企業,通過增資減債、同類同質企業兼併重組、產權多元化改革等,提升資金實力、邊際效益和市場抵禦能力,加快轉型。
其次是資本運營做實一批。對仍具產業價值或前景的企業,以當前推動優質資產或主營業務整體上市為契機,圍繞上市主體資產、市場方向和發展規劃,直接納入上市資產範圍。
對仍具產業價值或前景但暫不具備吸納上市條件企業,委託給有背景和能力國有上市公司經營,擇機注入上市公司。
再有是創新發展提升一批。將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品牌和市場的企業創新發展,運用產權手段,引入戰略投資者和員工持股,激發企業活力;通過提高科技投入、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開拓新市場,以提高企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