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站
職位類型:
 

       

律師:強行抱走小孩違法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22-7-6          流覽次數:145
分享到:

律師:強行抱走小孩違法

    律師:強行抱走小孩違法

    據《每日經濟新聞》消息:七月五日,記者聯繫上全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縣委縣政府領導對此事都很重視,已經在開會調查這份“告知書”的真實性以及其中所描述的政策在當時是否真實存在。

    為了解“社會調劑”政策是否真實存在,記者聯繫上桂林市衛健委人口家庭科的鄧科長。鄧科長說:“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確實是有過這個政策,由當時的桂林地區下發。因為年代久遠,現在正在查閱檔案找具體的政策內容。”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相關律師,江蘇法德東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律師說,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無權把小孩抱走,進行社會調劑的,這種行為顯然是逾越職權的,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造成巨大的家庭傷痛和人間悲劇,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罪。如果此事屬實,根據《刑法》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該事件發生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至今已經二十多年,而濫用職權罪的追訴時效期限最高為十年,這也就可能面臨超過追訴時效期限不再追訴的現實問題。具體如何處理,還需依據調查結果。

    社會調劑無此規定

    律師吳有水表示,計劃生育法雖然修改過多次,但任何時期的計劃生育法都沒有規定可以將“超生”孩子進行“社會調劑”,計生部門強行抱走小孩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假設這種行為屬實)與綁架罪比較靠近,因為小孩沒有力量反抗,但從其監護人手中強行抱走也是違法的。”

    “社會調劑”是否涉嫌拐賣?吳有水表示,這需要了解孩子被抱走之後的情節,“是否存在金錢交易的行為等”。

    吳有水表示,綁架罪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如果檢察機關認定應當深入追查,還可以向最高檢申請追訴超過二十年的相關案件。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認為,即使按照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相關部門也只能只對超生者進行行政處罰,具體為罰款等措施,相關政府部門如將孩子抱走就涉嫌構成濫用職權罪。但事件是否屬實,還需官方調查。



網站主頁  |   人才求職  |   企業招聘  |   培訓頻道  |   新聞中心  |   Talk853.com  |   Bid853.com  |   關於我們  |   聯繫我們
鄭重聲明 :本網只提供公司和求職者之間一個網絡交流平臺,不涉及任何公司與求職者之間的勞務關係.
未經澳門人才網同意,不得轉載澳門人才網之所有招聘及相關信息
Copyright© 2005-2024  澳門人才網(www.Job85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顧問:麥興業大律師樓
Powered by 澳門長江網絡有限公司(互聯網服務牌照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