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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禁售電子煙無期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20-12-3          流覽次數: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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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禁售電子煙無期

香港中通社記者 施鑫岳


醫生說明電子煙對人體的危害 (中央社)

    台禁售電子煙無期

    台媒報道,台灣中部地區一名十五歲少年抽四年電子煙罹患肺炎,成為全台首例電子煙肺病通報個案,在此期間,家長從未察覺孩子吸煙。台灣有近六萬名青少年抽電子煙,煙害防治法卻原地踏步十三年,讓管制陷入空窗期。

    電子煙、加熱煙等新型煙品已成為年輕人接觸煙品的“敲門磚”,這幾年因電子煙造成的肺病案例在全球各地暴增。

    現首例電子煙肺病

    如今,台灣也出現首例青少年因使用電子煙導致的肺傷害病例。致力煙害防治工作三十年的台灣董氏基金會今日表示,電子煙不像傳統紙煙有煙臭味,青少年即使抽了也不易察覺,加上很多業者謊稱電子煙對健康無害,甚至營造出抽電子煙“科技、時尚”的形象,吸引青少年使用。

    電子煙害急猛難察

    據台衛生福利部門去年最新調查發現,全台至少有五點七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董氏基金會認為,實際使用人數肯定不止這個數字。有別於傳統煙品慢慢積累對身體的傷害,電子煙的傷害更急、更猛、更難察覺,但台灣缺乏健全的通報機制,有多少電子煙衍生的危害健康案例,不得而知。

    通報機制形同虛設

    衛生福利部門今年三月建立“疑似電子煙相關肺傷害個案處置”通報機制,但至今通報病例仍為零。就連上述個案醫院也未通報,通報機制形同虛設。

    當局稱,在看到媒體報道相關個案後,已緊急和醫院聯繫協助通報,因此這名青少年確定成為全台首例電子煙肺病通報個案,也緊急發文給各醫院,希望以後遇到類似個案加強通報。

    法律規範嚴重滯後

    當局雖表態反對開放電子煙,但屢被反煙團體批評“只會出一張嘴禁電子煙”,原因在於現行煙害防治法已長達十三年未修正。稽查電子煙要分別以煙害防治法、藥事法、消費者保護法等不同法令開罰,且罰責相當輕;不僅未起到阻嚇作用,實體門市更一間接一間冒出。

    修法草案被迫腰斬

    衛生福利部門曾於二○一四年擬定修法草案,二○一七年送進台立法機構通過一讀後,因其他法案擱置遲遲無法完成二、三讀,最後屆期不續審,整部草案被迫腰斬。今年十月再提新版本,擬全面禁售電子煙,並將罰則從現行新台幣一千元至三千元提高至一百萬元至五千萬元,但草案至今仍躺在行政機構,未送至立法機構審查,電子煙在台依舊猖獗。

    董氏基金會批評,煙害防治法原地踏步十三年,當局任由電子煙、加熱煙等煙品持續危害青少年健康,提出的修法草案也漏洞百出,喊着禁電子煙卻不禁電子煙工具,甚至還有條件開放加熱煙。未來業者恐比照現況繼續販賣,更加管無可管。(香港二日電)

    香港中通社記者  施鑫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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