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站
職位類型:
  

       

贛銀行“錶哥”索賄逾六千萬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9-3-20          流覽次數:224
分享到:

贛銀行“錶哥”索賄逾六千萬

    贛銀行“錶哥”索賄逾六千萬

    【本報訊】據《每日經濟新聞》十九日消息: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江西贛州銀行新余分行原行長趙文彬、渝水支行原行長劉志強的刑事判決書,二人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委託貸款業務過程中向借款人索賄金額合計高達六千四百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趙文彬名下有車有樓之外,還有六十四隻名錶,約值四百三十五萬元,堪稱銀行“錶哥”。

    向貸款客戶收好處

    二○一三年二月,上市公司新余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有一筆閒置資金,於是在贛州銀行新余分行渝水支行開設賬戶,並把閒置資金存在渝水支行。為了獲得高收益,新鋼股份與渝水支行簽訂一份約定存款協議以及委託貸款協議,約定年利率為百分之九點五左右,貸款客戶由銀行決定。

    由於新鋼公司的利率較低,趙文彬就與劉志強商議,通過提高貸款客戶的利率,向貸款客戶收取好處費。同時,為了安全起見,好處費只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收取。

    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期間,趙文彬利用擔任贛州銀行新余分行副行長、行長的職務便利,在辦理貸款業務中,單獨或夥同渝水支行行長劉志強,向五家貸款公司負責人共索取銀行承兌匯票六千四百二十萬元。趙文彬個人實得五千五百六十六點一五萬元,劉志強個人實得八百五十三點八五萬元。

    兩人於二○一五年五月被逮捕。案發後,辦案機關扣押被告人趙文彬贓款共計約二千八百二十七萬元、一輛名車、六十四隻名錶及若干金銀首飾、古玩等,並查封位於贛州的房產三套,合計約四千一百萬元。劉志強則被扣押贓款共計約九百五十萬元,查封位於贛州的房產一套。

    趙文彬判監十二年

    判決書顯示,趙文彬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劉志強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一百萬元。



網站主頁  |   人才求職  |   企業招聘  |   培訓頻道  |   新聞中心  |   Talk853.com  |   Bid853.com  |   關於我們  |   聯繫我們
鄭重聲明 :本網只提供公司和求職者之間一個網絡交流平臺,不涉及任何公司與求職者之間的勞務關係.
未經澳門人才網同意,不得轉載澳門人才網之所有招聘及相關信息
Copyright© 2005-2024  澳門人才網(www.Job85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顧問:麥興業大律師樓
Powered by 澳門長江網絡有限公司(互聯網服務牌照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