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宣佈三月廿四日大選
【據新華社曼谷廿三日電】泰國選舉委員會主席伊提蓬廿三日下午宣佈,泰國將在今年三月廿四日舉行近五年來首次大選。
伊提蓬當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泰國國王關於舉行選舉的敕令已於廿三日刊登在政府憲報上,選舉委員會隨即召開會議並投票確定三月廿四日為大選日期,相關決議將於廿四日刊登在憲報上。
根據泰國現行選舉制度,全國選民將在新一輪大選中直接選舉下議院議員,再由選舉產生的下議院議員與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指派產生的上議院議員聯合投票選出總理。
伊提蓬說,分區下議院議員參選人需要在二月四日至八日進行報名登記。
各政黨還需在此期間提交不分區下議院議員和總理人選名單等。
泰國軍方二○一四年通過政變推翻原民選的為泰黨政府後,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執政至今,並公佈了重歸民選的路線圖。二○一七年四月,泰國實施第二十部憲法。
按照憲法和路線圖安排,政府必須在二○一九年五月九日前舉行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