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害不淺
台灣衛生福利部門日前發佈消息指出,據該部門健康署二○一七年調查,全台十八歲以上民眾中約有八百四十三萬喝酒人口,其中推估一百萬人有“暴飲”情形。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定義,一個月只要一次飲酒量超過六十克純酒精,就算是“暴飲”。相當於四至五罐啤酒、○點八瓶紅酒、一百六十五毫升的威士忌、一百三十毫升的五十八度高粱酒。
眾所周知,酒能傷身。大量飲酒除了會損傷肝細胞,影響肝功能,還會造成酒精中毒、酒精性脂肪肝等,嚴重者還可能發展成酒精性的肝硬化。長期而言,會增加患高血壓、乳腺癌、消化道癌症等疾病的風險。去年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報告指出,全球每年超過三百萬人因喝酒而死亡,約佔全球死亡人數的百分之五點三,酒害之深,不容小覷。
據台衛福部門曾研究分析警方通報資料發現,有五成家暴的加害人有藥物依賴或酒癮,其中的九成有酒癮。日前新北市一名男子因肉圓無加辣打妻兒,但關鍵並非辣椒,而是該男子在酒精作用下情緒失控的暴力行為。
酒精是家暴案件中很關鍵的風險因子。然而,酒文化作為台灣社會飲食和社交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更容易令人不知不覺陷入“暴飲”行列,失去理性和自制能力,容易出現脫序和暴力行為,對家人、社會造成危害。春節將臨,舉杯之前要三思。
魯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