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背心眼中釘
富人稅成社會不公象徵
【本報訊】據中央社巴黎十五日電:法國“黃背心”運動起於群眾反對調漲燃油稅,後來訴求擴大到要政府改善社會不平等,抗議者最常掛在嘴邊的不公平之一就是總統馬克龍任內廢除富人稅,而他自有廢除理由。
富人稅可直譯為“財富團結稅”,更早稱為“巨額財富稅”,是在左派的前總統密特朗任內於一九八二年實施。
一九八七年,右派的希拉克擔任總理,取消富人稅;一九八八年,他角逐總統之位失敗,而密特朗成功連任,於一九八九年恢復課徵富人稅,此後很少政治人物敢提出廢除富人稅,最多是加以改革。二○一七年,現任總統馬克龍廢除富人稅,富人稅從密特朗實施至馬克龍廢除,已有三十五年之久。
當時政府徵收富人稅的初衷是希望有助於財富平均分配,但多年來效果一直遭人質疑,富人稅雖針對富人特定資產課稅,但也可能反而促使他們把資產移往國外,或乾脆遷居他處。
在此背景下,馬克龍上任不到半年,國會就在去年十月表決廢除富人稅,觸發中產階級和貧窮民眾的相對剝奪感,富人稅成了馬克龍執政下,社會階層差距擴大的象徵。
留住富人促進投資
從政府的立場來說,廢除富人稅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要留住企業領袖及富人的資產,促進對國內投資,替重振法國經濟創造條件。自一九八○年代起,許多富人本可留在法國投資、創造就業機會,卻為了避稅而遷居他國,這類案例一多,長期來看無益於法國經濟。
財政部估計,每年約有六百名到八百名本應繳納富人稅的納稅人離開法國,雖然離開母國的原因很多也很複雜,無法歸因於富人稅的單一因素,目前也沒有詳細的相關調查,但《世界報》引述前財政部稅務立法處主任塔利的說法指出,很多離開法國的都是無法享有賦稅減免的富裕退休人士。
此外,富人稅針對個人達到一定價值的財產課稅,常遭人詬病的一點,在於未必能課到真正億萬富翁的稅,部分在企業內居領導職位、持有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企業資產的人可享減免,最後被課稅的可能是一些百萬富翁,而且藝術品並不在課稅目標之列。
以稅金來說,富人稅對國庫挹注相對於其他賦稅並不算多,法國去年有三十五萬八千人繳交富人稅,總額約四十億歐元,相較於超過三百億歐元的地產稅或超過七百億歐元的所得稅,只是一小部分。
象徵意義大於實質
但富人稅的社會公平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意義,許多在巴黎香榭麗舍大道抗議的黃背心,主要訴求就是要政府恢復富人稅,他們相信,如此才能顯出政府菁英有誠意從“高高在上的法國”走下來,看看平凡百姓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