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豬製湘西臘肉
衡陽防疫官員被判瀆職免刑罰
【本報訊】據《法制晚報》廿四日消息:日前,因致使四十噸病死豬肉流入市場,湖南衡陽市珠暉區某防疫站原站長周某被法院認定構成食品監管瀆職罪,但免予刑罰。
豬肉檢出豬瘟病毒
湖南邵陽警方接到舉報線索,一名叫危某的男子長期收購販賣病死豬肉。這些問題肉主要被做成湖南著名特產湘西臘肉,而危某的客戶包括正規的食品加工廠,如湖南省邵東縣華興肉類加工廠。
檢驗報告證實,華興肉類加工廠的臘肉樣品胭脂紅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豬肉中檢測出豬瘟病毒和豬圓環病毒二型。
此案共有一百一十多名嫌疑人被抓,其中包括除危某之外的另一名向華興肉類加工廠負責人蕭某提供病死豬肉的豬肉販子楊某。順着楊某這條線,湖南衡陽市珠暉區某防疫站原站長周某被查。
將病死豬挖出販賣
法院查明,二○○五年七月至二○一五年八月,周某及防疫員未嚴格遵照工作程序操作,雖為養殖戶建立防疫檔案,但未實地清點數量,多以口頭詢問或養殖戶自報數據為主,在監管源頭上未能準確掌握養殖戶的生豬存欄、出欄數量。
防疫站站長周某承認,存在養殖戶在防疫員離開後,將經過無害化處理的病死豬挖出來賣的情況,這是病死豬流通出去的途徑。
法院認為,正是因為周某監管不到位,才使大量病死豬肉流入社會。二○一三年三月至二○一四年七月,楊某購買病死豬及病死豬肉約四十噸,轉售給蕭某。
四十噸病死豬入市
法庭上,周某認罪,但提出自己對待工作盡職盡責,雖然管理有缺陷,但對養殖戶私自處理病死豬的情形無法控制,故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認定,周某未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導致四十噸病死豬肉流入市場,構成食品監管瀆職罪;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且犯罪較輕,可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