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八成六醫美診所違法促銷
【香港中通社廿二日電】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針對美容醫學診所的廣告進行調查,今日公佈結果顯示,不足兩成業者符合現行法規,其餘均有不當促銷行為,不合格率達八成六。
台灣《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客人,包括公開宣稱就醫贈送禮品、折扣、兌換券等。但消基會抽查的十五家業者中,僅有兩家符合,其餘十三家(佔八成六)皆在臉書粉絲專頁上推出折扣方案、優惠活動或限定活動日期。
兩年逾二百宗投訴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消基會近兩年接獲二百四十六件與美容醫學相關的申訴案件,其中多為促銷時衝動購買療程導致無法退款、業者無預警倒閉、購物台購買美容券衍生的問題等。
消基會提醒,誘人的美容醫學廣告,配上業者各種優惠話術,易使消費者失心瘋購買,卻忽略了廣告中不足、甚至錯誤的資訊,以及未能了解自身是否適合該療程,及療程所可能帶來的風險等。
三購物網違法促銷
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每年受理近千件的醫療陳情案件中,有一成三和美容醫學有關。消基會指出,美容醫學市場促銷亂象分三類:優惠促銷但實際上有延伸費用、誇大效果、未告知風險。
消基會也點名東森購物網、森森購物網,以及MOMO購物網仍在販售醫美療程。游開雄指出,《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作廣告,違者可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