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黑心油老闆囚廿二年
【香港中通社二十日電】涉及販售黑心油案的台灣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被判刑廿二年。
葉在獄中聲請再審與停止執行刑罰,案經最高法院審結,今日駁回確定。
引爆黑心油風暴
本案起因強冠公司,二○一四年向屏東縣一家地下油廠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熬煉製成的劣質油品,然後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給全台二百八十五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八千萬元(新台幣,下同),進而引發全台黑心油風暴。
創食安判刑紀錄
去年九月十三日,法院依二百八十五項“加重詐欺罪”和“摻偽假冒罪”,判處葉文祥不得以罰金代替的有期徒刑十七年,及可以罰金代替的有期徒刑五年;強冠公司也被判罰金一點二億元,創下台灣食品安全案件史上最重刑罰紀錄。葉文祥去年九月入監服刑。
上訴敗全案定讞
不過葉文祥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與停止執行刑罰被裁定駁回,進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葉文祥沒有提出足以推翻原判決的新事實或證據,且未具體指出高等法院的駁回裁定有何違法不當,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抗告,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