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生死時速現七疑團
【本報訊】據《法治周末》廿一日消息:三月十四日晚約十時,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西潼中隊副中隊長田瑋剛安排同事將入陝口的三個車道打開,一輛白色的平治車“倏”一下,從華陰收費站通道“奔馳”而過。
剛執行完任務的田瑋在三月十九日下午,向記者講述了他所經歷的“平治高速失控”一事。
生死時速曲折離奇
這個發生在河南——陝西高速路段“一百二十公里生死時速”的故事,因爲故事主人公、河南車主薛先生前後有出入的表述及事件的曲折離奇,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記者自三月十六日下午起多次撥打薛先生的電話,均顯示關機。隨後,他在新浪微博上發文稱:“在檢測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本人拒絕任何媒體的採訪。”
不過,從薛先生此前在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的表述來看,他認爲,除了超速時來不及交高速費和沒有向交警致謝,自己並無過失。但他的這段“高速驚魂”經歷,被衆多網友和專業人士質疑。
例如,車輛是否是一百二十公里超速失控?最終如何“奇蹟般”安全停下來的?薛先生說“公佈了真相後會打臉”,會打誰的臉?誰會承擔本次事件的主要責任?
七大疑團有待解開
記者根據各方觀點,從技術、行車速度、配件使用、車況、心理和法律等層面,梳理出該事件七個待解的疑團。
一、巡航故障會導致車輛失控嗎?
二、剎車故障能否靠減速修復?
三、能否實現後台的遙控停車?失控的車輛是如何停下來的?
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的真實速度是多少?在一百二十公里的時速下能打開車門並降速嗎?
五、車輛是否經過改裝?行車電腦正在升級會導致甚麼問題?
六、車主“不告而別”的心理是甚麼?
七、車主如說謊會有甚麼後果?
律師細說事件責任
如果是車主薛先生在說謊,那麼他將迎來甚麼樣的後果?如果是平治公司存在產品瑕疵,那麼平治又應當承擔甚麼樣責任?對此,北京宣言律師事務所律師杜秀軍表示,從民事責任來看,平治車主若虛構“平治定速巡航失控”事件,侵犯了平治公司的名譽權,平治公司可通過民事訴訟來要求車主賠償損失並消除影響。
從行政責任來看,如果車輛本可正常行駛,但車主謊稱不能剎車而向交管部門謊報險情,整個高速公路系統爲其採取緊急措施,屬於擾亂交通管理秩序的行爲,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其行政拘留並罰款;同時,在高速公路上無故高速行駛一百多公里,如果交警當時不能及時處理,那麼很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給公衆交通安全帶來隱患,同樣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行政拘留並罰款。
從刑事責任來看,如果車主的行爲給平治公司帶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可能觸犯刑法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編造虛假險情,並在信息網絡和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觸犯刑法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在高速公路上無故高速持續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還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危險駕駛罪”和刑法的“尋釁滋事罪”。
而如果是平治公司存在產品瑕疵,杜秀軍認爲,在目前沒有證據證明平治公司故意或明知有缺陷而投入市場的情況下,平治公司最多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平治公司應該對問題汽車實施召回,並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和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