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電子奶嘴”
泰國的廣告屢屢帶給人驚喜,最近一個在社交網站洗版的泰國廣告確實令為人父母者反思,是不是還要繼續用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電子奶嘴”來安撫子女。
廣告中,一對父母帶同兒子走入店舖,挑選了一部平板電腦準備付款。店員詢問電腦買給誰,爸爸回答買給兒子。店員續問孩子的年齡,爸爸答五歲。隨後店員告訴這對夫婦七年後,亦即他們的兒子十二歲時再來取貨。夫婦震驚不已,店員說,十二歲後才是適合使用平板電腦的年紀:“現在他年紀還小,應該多與你們共度快樂時光,去體會愛與溫情,而不是讓科技麻痺他的心靈。”你猜想這是一則政府呼籲共創和諧家庭的廣告?非也,這竟然是電訊商的廣告,大有倒自己米之嫌,反而更引起話題。
電子產品大行其道,“低頭族”的年紀上至八十,下至一兩歲,在這個世代要完全拒絕電子產品似乎不太可能。在車廂、餐廳等公眾地方,許多父母為了令吵鬧的小孩安靜下來,不打擾別人,或者可以與家人朋友好好吃一餐飯,手機及平板電腦成了殺手鐧。亦有一部分父母,上了一天的班後回家已經累得不像話,然而分開了一天的子女一見面就希望與父母互動,這時父母也會出動電子產品,換取片刻休息時間。
上述場面經常可見,但常見並不等於合理,只是人們將其“合理化”。專家早就說過,小朋友在兩歲前完全不應接觸電子產品,因為它會令兒童減少體能活動和與人交流的機會,導致說話能力和專注力變差,並引發肥胖及親子關係疏離等系列問題。
電子產品無可否認是雙刃劍,例如一些學前兒童,已經能夠把二十六個英文字母以及一些中英文兒歌琅琅上口,這就是其過人之處。如果實在無法避免年幼子女使用電子產品,至少也應該在每次使用前與子女協商好時間,讓他們學會節制。
爾 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