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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麟廬21億爭產案宣判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6-7-30          流覽次數: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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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麟廬21億爭產案宣判



被告的長子許化傑在 法官允許下庭上發言 (澎湃網)

    齊白石弟子著名畫家

    許麟廬21億爭產案宣判

    【本報訊】據《法制晚報》廿九日消息:作為齊白石弟子,著名國畫家許麟廬去世後留下了七十二件字畫和三把紫砂壺,其中包括齊白石書畫廿四幅,估價達到廿一億。八子女為這筆遺產打起遺產繼承官司。

    判決許妻繼承

    今天下午,這場歷時四年的遺產官司在北京二中院宣判,法院認為,許麟廬妻子王齡文所提交遺囑合法有效,判決遺產由王齡文繼承。許化夷等人主張遺囑係偽造的說法,法院不予採信。其要求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遺產的訴訟請求,予以駁回。

    許麟廬與妻子王齡文婚後共有八位兒女,兩位女兒已於數年前去世。許麟廬去世後不到一年,二○一二年七月,三兒子許化夷將母親王齡文和大哥許化傑、二哥許化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親遺產,包括七十二幅字畫、三把紫砂壺。字畫中有齊白石、張伯駒、徐悲鴻的作品,僅齊白石書畫就有廿四幅。案件代理人曾稱涉案字畫價值至少廿一億元。

    案件發回重審

    一審期間,王齡文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許麟廬手書的遺囑,遺囑上寫明:“我許麟廬百年以後,我的一切文物、字畫及所有財產歸我夫人王齡文所有。我許麟廬(許德麟)二○一○年九月二日所立遺囑。”

    除了二兒子許化儒、小兒子許化遲和四女兒許娥外,許化夷和其他幾名子女均對遺囑提出異議,申請法庭鑒定真偽。因法院提供的樣本無法滿足鑒定條件,鑒定無法進行。後王齡文又提交一張與許麟廬及遺囑的合照。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認定許麟廬生前所寫遺囑有效,判決遺產由許麟廬妻子王齡文繼承。

    宣判後,許化夷等人不服提起上訴,市高院經審理,以一審程式存在瑕疵、事實需進一步查清為由,於二○一五年九月廿五日作出發回重審的裁定。

    今年六月三日,歷經了四年的遺產官司再次在二中院開庭,法院經審理查明,鑒於各方均確認本案訴爭財產為七十二件名人字畫作品及三把紫砂壺。這部分財產係許麟廬、王齡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故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先將財產中王齡文的財產份額扣除後,剩餘部分為許麟廬遺產。

    遺囑合法有效

    王齡文所提交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自書遺囑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此外,王齡文與許麟廬共同生活七十餘年,遺囑內容係許麟廬將財產留給結髮妻子,亦符合人之常情。

    且經鑒定專家證明,涉案電子照片經多次複製、存儲介質的變更,原始照片的內容是不會改變的,也不會對本案電子照片鑒定的結論產生影響。許化夷等人主張王齡文向法院提交的遺囑係偽造,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法院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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