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帶薪休假比小長假重要
在近日舉行的“二○一六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國家旅遊局將推動各級政府把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制訂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探索夏季“二點五天休假模式”。
國家旅遊局長李金早提到的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和探索夏季“二點五天休假模式”,都是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去年八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其中要求優化休假安排,激發旅遊消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近期,河北、江西、重慶、廣州、甘肅等地紛紛出台實施細則,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彈性作息、鼓勵錯峰休假,刺激旅遊消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實行“二點五天休假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安排二點五天休假,當能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的休假福利。但同時,其他“沒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員工,則可能從中得不到任何實惠。如此一來,機關事業單位員工與其他單位員工之間,休假福利的差距可能越來越大,後者的不公平感可能越來越強,原本是一項充滿善意的政策,倘由此卻進一步加大了社會的福利差距,無疑需要警惕。
國辦文件和一些地方的意見下發後,內地輿論和部分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對實行“二點五天休假”普遍歡迎,但對這一政策能否落實、如何落實,卻不敢過於樂觀。人們主要提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中央文件和地方出台的意見都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進行“二點五天休假”安排,這裡的“鼓勵”只是引導性的態度,不具有普遍的強制性和約束力,一些單位特別是非公營單位和私營企業,很容易以“不具備條件”為由拒絕實行。另一個問題是,據人社部去年的調查數據,全國單位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五成,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情況不佳,連帶薪休假都難以充分保障,“二點五天休假”作為“小長假”,前景只會更加黯淡。
調查顯示,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換言之,所謂帶薪休假,只能成為大多數人想像中的美好,或是少數人的特別福利。部分人之所以不休年假,是擔心休假影響前途和收入。與權益主張上的“主動放棄”並存的,還有用工方的計算——近年來,隨着人力成本的攀升,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時間來降低成本,因而不願主動落實帶薪休假。
因此,帶薪休假固然美好,但是由於勞動者對前途和收入的考量,以及用工方基於利益計算的消極,加上執法監督和處罰不足,這些都足以讓帶薪休假成為“紙上福利”。眾所周知,國外之所以不會出現“黃金周”這樣的資源過度集中使用,對社會形成無比壓力,就在於其帶薪休假制度執行得較好,員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出行,也可以到自己想到的地方,所以法定假日就不會顯得那麼重要並成為人人出行的優先選項。
當出行的需求被分散而不是集中地釋放,如何安排周末的小長假就顯得並不重要了。
從某種意義講,正因為內地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不到位,才使“二點五天小長假”承載了太多的權利訴求。帶薪休假得到執行是本,“二點五天小長假”只是折衷辦法,如果長期過於強調小長假本身的彈性作用,不利社會資源的調配,只有當帶薪休假本身落到實處,常年的法定假日和“二點五天小長假”才可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