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解除戒嚴令待御准
【據新華社曼谷三十一日電】泰國總理巴育今天表示,廢除戒嚴令的法令已經稟奏泰國國王普密蓬,等待國王簽署御准。戒嚴令廢除之後,由他本人兼任的“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維和委員會)主席將啟用臨時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的權力。
臨時憲法應對危機
巴育政府於二○一四年五月宣佈在全國實施戒嚴。一年多來,泰國輿論不斷發出要求廢除戒嚴令以及要求停止引用戒嚴令借由軍事法庭來審訊平民的呼聲。
巴育今天表示,根據前兩屆政府的經驗來看,除臨時憲法第四十四條外,其他現有的任何法律都難以應對嚴重的政治危機。
根據臨時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維和委員會主席擁有下令阻止及鎮壓任何威脅公共和平秩序或國家安全行為的權力。
巴育稱,他將會“建設性地”應用臨時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的權力。泰國立法議會主席蓬貝及巴育政府的多位官員紛紛表示支持巴育的選擇。
主席獲“絕對權力”
泰國媒體對比戒嚴令和臨時憲法第四十四條的差異指出,戒嚴令給予軍隊廣泛的權力,包括調查、逮捕、禁止公共集會和限制媒體自由等,同時也對軍事法庭的司法權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而臨時憲法第四十四條並沒有明確規定軍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的各自司法權限。此外,儘管臨時憲法規定維和委員會主席頒佈新指令應事先告知泰國立法議會,但第四十四條也賦予了維和委員會主席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的“絕對權力”。
去年五月二十日,泰國陸軍宣佈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戒嚴。二十二日,時任陸軍司令巴育宣佈發動軍事政變,並表示軍方已經從看守政府手中接管權力。